(网经社讯)8月23日,国家发改委等三部门联合起草了《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征求意见稿)》(详见 #网经社 专题:https://www.100ec.cn/zt/fndslz/),从四个方面规范的互联网价格。这是国家在“反内卷”方面的又一重磅新政策。对此,网经社征集业内专家、投资人、分析师予以解读。
沈阳工业大学副教授田宇接受数字经济新媒体&智库——#网经社 独家专访。
田宇表示,在国家“反内卷”的背景下,该《规则》的出台将对互联网行业价格规范具有多重积极意义。
第一,《规则》直击“大数据杀熟”、“强制二选一”和“低价倾销”等恶性竞争行为,通过明确禁止平台强制商家降价、保障经营者自主定价权,试图遏制“内卷式”价格战,引导企业从无序的低价竞争转向服务质量与技术创新的良性轨道。
第二,规则强化了明码标价和促销活动透明度的要求,显著保护了消费者和中小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有助于构建一个更加公平、透明、健康的互联网市场生态,推动平台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
田宇表示,《规则》在执行过程中,还会经受现实的挑战。例如:
(1)该规则在规则明确禁止平台通过限制流量、屏蔽店铺等手段强制平台内经营者降价促销(第5条)。但实践中,平台可能通过算法推荐、流量倾斜等隐性手段迫使商家参与低价竞争。因此,对于监管机构来说,就需要通过数据监测、商户调研、算法审计等方式,深入核查平台算法规则的真实目的和产生的实际市场效果,从而做出最终认定。这要求平台必须将其算法规则从“黑箱”变为“灰箱”,接受更广泛的监督。
(2)规则允许平台对不同消费者实施差别定价,但需公开规则(第8条)。从“立法的本意”来看,第8条的深层意义在于否定了“算法黑箱”的合法性,将定价规则从“技术秘密”转变为需要接受公众监督的“商业行为”。进而构建一个算法公正的环境,让差别定价服务于提升效率与福利,而非成为技术加持下的价格歧视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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