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经社讯)近日,国内知名网络消费纠纷调解平台“电诉宝”(315.100EC.CN)接到用户投诉“小鹅通”诱导消费者购买且拒绝退款。(详见网经社投诉专区 )
1月7日,陕西省的赵先生向“电诉宝”投诉称,其在199元的课程助跑群中自动转发课程链接给消费者,导致消费者在未签订合同且未接受课程的情况下被迫接受了课程内容。小鹅通作为平台方,在此次课程销售过程中存在诱导购买且拒绝退款的行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消费者有权要求退款,其诉求是要求小鹅通退还诱导购买的课程费用1980元。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第(八)款规定,经营者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等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应依法受到行政处罚。在此次事件中,该消费者购买课程后因个人原因不想继续学习并申请退款,但教务人员以财务不在或直播课未结束为由拖延处理。经多次沟通后,客服及教务人员失联,未对其诉求作出回应。通过微信平台投诉后,对接人员称该课程为特价课,无法退款。消费者认为,其既未签订所谓的权益保障合同,也未在平台进行课程学习,且在购买时主播未明确告知该课程无法退款,因此有权要求退款。然而,主播在表示去申请退款后便再无回应。
图片来源:赵先生提供
该消费者认为,其作为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希望相关部门能够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督促该机构尽快处理退款事宜,维护其合法权益。
接到以上用户投诉后,我们第一时间将投诉案件移交该平台相关人员,但截至发稿前,我们尚未收到来自被投诉平台的任何有关处理回复。
根据“电诉宝”受理的数字零售的电商服务商领域用户有效投诉显示(依据投诉量排行),小鹅通排名第四位,最新评级为“不予评级”。2025年至今同样被投诉的电商服务商领域平台依次为:微店、有赞、千牛、微盟、店宝宝。
1月4日,江西省的欧阳先生向“电诉宝”投诉称,其于2024年12月22日在小鹅通直播平台购买了价格为19980元的“AI智能体高阶成长营”网络课程。然而,他在2024年12月27日通过该平台申请售后退款时,因课程质量问题遭遇维权困难。卖家以他已观看部分课程为由,单方面折算退款金额,他认为这一行为侵犯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的权利。
欧阳先生指出,平台本应支持七天无理由退换货,但他购买的产品既无法在直播App或平台查看订单,也找不到售后处理通道,导致他无法通过合理合法途径维权。他认为,平台的行为剥夺了消费者正常的维权权限和流程,损害了他的合法权益。
接到以上用户投诉后,我们第一时间将投诉案件移交该平台相关人员,但截至发稿前,我们尚未收到来自被投诉平台的任何有关处理回复。
【案例二】“小鹅通”被指涉及欺诈消费者且拒绝退款
2024年12月27日,黑龙江省的李先生向“电诉宝”投诉称,他在抖音平台观看“众达慕哥”(众达传媒老板)的直播时,被宣传内容吸引。对方声称可教授带货技巧并承诺“爆单”机会,李先生出于兼职赚钱目的,扫码添加微信后支付了99元参加三天直播课程。课程中,主讲人通过展示公司实力、成功案例(疑似虚假图片及数月前的录播视频)等方式强化说服力,使其心动后进一步缴纳5980元升级服务,承诺包含“一对一陪跑”等指导。
然而实际体验与宣传严重不符:所谓“陪跑老师”几乎无主动跟进,回复消息严重滞后(隔日甚至更久),社群内禁止学员自由交流。李先生发现带货需自费投流且难以执行,仅学习部分课程后提出退款,但对方以各种理由推诿,最终拒绝沟通。他认为“小鹅通”及关联方存在欺诈行为,包括未清晰告知服务关键信息、夸大宣传效果、诱导消费等,侵害消费者知情权与选择权。
接到以上用户投诉后,我们第一时间将投诉案件移交该平台相关人员,但截至发稿前,我们尚未收到来自被投诉平台的任何有关处理回复。
【案例三】“小鹅通”被指虚假宣传 诓骗用户学费
2024年8月31日,山东省马女士向“电诉宝”投诉称,其于2023年10月18日在辽宁鑫承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报名了平面设计综合课程,共计支付4800元费用。她反映该机构存在虚假宣传、违规经营及超出经营范围等问题。机构曾承诺学员完成课程后可获得兼职机会并赚取可观收入,同时提供接单渠道。然而,当马女士完成部分课程后,尝试通过机构提供的联系方式获取接单资源时,发现无法联系到对方,其官方电话亦处于无法接通状态。
马女士陈述,报名时商家以"先交500元开班费,剩余费用分期支付"的方式诱导她签署协议。由于她本人为学生身份,在商家的劝说下选择了分期付款,但现因无法承担高额违约金而陷入困境。她希望相关部门能介入调查,协助协商解决此事。
接到以上用户投诉后,我们第一时间将投诉案件移交该平台相关人员,但截至发稿前,我们尚未收到来自被投诉平台的任何有关处理回复。
【案例四】用户投诉称 “一小鹅通”误导消费者 涉及虚假宣传和诈骗
2024年6月3日,广东省李女士向“电诉宝”投诉称,小鹅通销售的课程“KnowYourself实用心理助人课|新·萌芽计划2.0”存在宣传与实际服务不符的问题。她认为,该课程通过多种话术和手段误导消费者,使其误以为只需完成学习即可获得兼职收入,从而诱导购买。
具体投诉内容如下:宣传称“0基础入行”,但实际考核时却要求填写心理学相关背景信息;承诺“不踩红线即可通过考核”,实则新增了对分析能力和表达能力的隐性要求;宣称第二阶段可免费入学,学完再选择是否付费考试,但实际以考核不通过为由拒绝学员进入该阶段;广告中上岗率为50%-60%,实际通过率不足20%;第二阶段入学考核原定为“面试”,后擅自改为“笔试”;承诺提供补考机会,但实际未履行;宣传中的10次直播答疑仅完成9次。
李女士认为,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构成虚假宣传和欺诈,导致其损失2990元。她要求商家依据该法第55条、第56条规定,按商品价格三倍进行赔偿,并向监管部门举报。
接到以上用户投诉后,我们第一时间将投诉案件移交该平台相关人员,但截至发稿前,我们尚未收到来自被投诉平台的任何有关处理回复。
【案例五】虚假宣传? 用户投诉“小鹅通”拖延发货
2023年9月10日,河北省苏女士向“电诉宝”投诉称,其于2023年7月24日通过某直播带货平台的积分兑换活动,以"观看直播时长累积积分加邮费"的方式兑换了一件服装。该平台入驻商家采用"每日观看直播满1小时40分钟,持续一个月可获得兑换资格"的营销模式吸引中老年消费者参与。然而截至投诉时,商家始终以"商品生产中"为由拖延发货,未履行兑换承诺。苏女士认为,自己已付出相应的时间成本完成平台要求,商家的行为涉嫌欺诈消费者。她要求平台立即督促商家履行发货义务,维护其合法权益。
接到以上用户投诉后,我们第一时间将投诉案件移交该平台相关人员,但截至发稿前,我们尚未收到来自被投诉平台的任何有关处理回复。
网经社在消费维权、立法等方面也取得不少成果,并得到有关部委、消协的肯定。如2020年网经社出席国家市监督总局在京召开的“互联网企业创建无传销网络平台座谈会”,发布国内首份《中国社交电商合规研究报告》;2017年承接浙江省工商局、浙江省消保委委托的“跨境网购消费者权益保护课题”;2016年承担承接国家工商总局和浙江省工商局“全国网络交易平台合规审查”调研课题项目;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局、中国消费者协会指导,与《中国消费者报》举办的“促进电商发展指导网络消费”座谈会上,发布《2016年中国消费者网络消费洞察报告与网购指南》。2024年9月25日,浙江省消保委第四届专业委员会专家聘任仪式暨浙江《消法》实施办法修改座谈会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举行,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受邀参加,并获聘浙江省消保委第四届电子商务专业委员会专家。
2013年,网经社受邀出席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局等举办的《支付业消费权益保护研讨会》,并做主题报告;发起“2010中国网络传销不完全调查”,并发布中国首份网络传销调查报告《2010中国网络传销调查报告》,推动国家工商总局、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等六部门联合行动。
【小贴士】
国内知名网络消费纠纷调解平台“电诉宝”(315.100EC.CN)运行10余年来,与全国近千家网络消费平台建立对接,影响1亿+网络消费用户,新系统实现一键投诉、24h在线、自助维权、同步直达、实时处理、进度查询、评价体系、法律求助、大数据分析等诸多功能。目前,平台“绿色通道”服务向广大网络消费平台开放,平台可自主申请入驻,实时受理、反馈和查询用户满意度评价。为了更好地营造公开、透明、健康的网络消费投诉环境,“电诉宝”公开版已正式上线,新增用户投诉实时受理动态、月度平台投诉量TOP10、热点投诉地区、投诉榜(依据投诉量排行)等模块,让投诉过程透明化,一手掌握信息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