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经社讯)摘要:近日,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在接受《南方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我国二手车行业仍处于发展早期,各大二手车电商平台本应在行业内起到示范作用,共同促进我国二手车行业的健康快速发展,而不是通过滥用司法、行政资源的方式来攻击竞争对手。
曹磊进一步表示,二手车电商行业应回归良性竞争,将更多的资源、资金用于推动行业发展和改善用户体验上。
以下是报道原文全文:《“高价”罚单背后是行业竞争者之间激烈“对撞”》
日前,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发出了针对瓜子二手车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显示,判定瓜子二手车在广告宣传中使用的“创办一年、成交量就已遥遥领先”宣传语缺乏事实依据,与实际情况不符。工商局责令瓜子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罚款1250万元。
对此,瓜子二手车方面回应称,瓜子二手车没有以与事实不符的广告方式博取眼球的利益驱动,也没有以此方式侵害消费者权益或获取不正当竞争利益,对该决定的定性存有异议,已根据法律程序申请行政复议,相信最终会得到公平合理的裁定,对此也有不少法律界人士认为处罚过重。
因为一句广告语被罚遭遇“高价罚单”,是否存在合理性?对于屡屡出现被看作是虚假宣传的互联网行业而言,又带来了哪些警示?
“销量遥遥领先”被指与事实不符
据了解,针对“创办一年、成交量就已遥遥领先”的宣传语,瓜子向工商局提供了3份证明材料,用以支持上述广告宣传语。而工商局经过调查核实后,对瓜子提供的3份证明材料不予采信。
经瓜子二手车确认上述广告中“创办一年”的起止时间为:2015年8月至2016年7月,同时承诺此时间段内瓜子二手车成交量为85874辆。执法人员于2018年11月5日、11月6日分别调取了北京市旧机动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和北京人人车旧机动车经纪有限公司的二手车成交数据,数据显示,北京市旧机动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7月31日的成交量为442878辆车,北京人人车旧机动车经纪有限公司2015年8月1日至2016年7月31日的成交量为92375辆车。
执法人员据此认为,此两者的二手车成交数量均超过当事人的成交数量,瓜子科技发展(北京)有限公司广告宣传中使用的“创办一年、成交量就已遥遥领先”的广告语缺乏事实依据,与实际情况不符。因此,工商局责令瓜子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罚款1250万元。
被判“高价”罚单到底冤不冤?
资料显示,此前小米也曾因宣传未取得专利证书的4C手机边缘触控功能而遭到惩处,不过只因过分夸大事实而被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进行了3万元的处罚。而京东近年来也多次因为广告相关的问题接受了数百次的罚单,但是单次罚单金额最高也仅为50万元。
针对本次事件中的1250万元的“高价”罚款是否处罚过重的疑问,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方超强律师认为,处罚金额的考量依据是瓜子二手车与乐视网广告交易平台之间的网络广告发布协议,广告费总金额为1250万元。对此,中国政法大学朱巍教授在接受南方日报记者采访时认为,《广告法》的核心在于判断“遥遥领先”的宣传语是否会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验证该广告是否会对消费者行为造成不良影响。
“瓜子二手车始终强调所有数据均公开可查询,且来源均有明确出处,成交量也完全依据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结果。但各方呈现的数据不一,事实难以辩驳。”朱巍表示:“问题的根本点在于数据的核对,瓜子二手车的数据依据可以从各个平台看到,而工商局的数据不够透明,这一判决对于瓜子二手车而言或许不够公平。”
值得留意的是,资料显示,一年多来,作为瓜子二手车的竞争对手,人人车三次举报、起诉瓜子。曾因不满瓜子二手车“遥遥领先”的广告语,向海淀法院起诉瓜子,索赔1亿元。对于这种利用“起诉”来进行竞争的现象,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认为,目前我国二手车行业仍处于发展早期,各大二手车电商平台本应在行业内起到示范作用,共同促进我国二手车行业的健康快速发展,而不是通过滥用司法、行政资源的方式来攻击竞争对手。曹磊进一步表示,二手车电商行业应回归良性竞争,将更多的资源、资金用于推动行业发展和改善用户体验上。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方超强律师在接受采访时也指出,从近些年的互联网创业来看,每一个细分市场的崛起,必然伴随着一阵竞争乱象,而频繁通过司法、行政等手段进行竞争,不但造成了大量社会、政府资源的浪费,无形中损害了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改善用户最根本的痛点是提升服务体验,不断为用户创造价值,才是对消费者最有利的。(来源:南方日报 文/叶丹 刘冰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