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近日,“电子商务消费纠纷调解平台”(http://show.s.315.100ec.cn/)接到用户对“拍拍贷”的投诉,称以财务未上班为由 裁定逾期。
(注:电子商务研究中心配图)
以下为用户向我们发来的投诉信息:
案例一:“拍拍贷”以财务未上班为由 裁定逾期 回复:已处理
黄先生通过拍拍贷app借款平台借款3600元选择的分期还款,订单号为7737064234。
每月30号为借款还款日.4月30日为最新还款期,我于4月29日下午通过工商手机银行对公正常转账还款.而且,及时就跟客服电话沟通过还款事宜.答复是30号为还款日,请30号再打电话确认.于是,30号再次打电话客服,回复是财务五一放假没有上班,请5月2号打电话,但是,会认定为逾期.拍拍贷29号对公账户已收到还款。以财务未上班为由裁定我逾期。产生不良信用记录和逾期利息.而且拍拍贷app 平台因为自身原因,借款合同上只要求还款日前还款。并没有要求必须工作日还款也没有提示非要财务上班才能还款。
接到该用户投诉后,我们第一时间将投诉案件移交该平台相关工作人员督办妥善处理,对此,拍拍贷发来反馈称:客诉核实,用户4/29节假日期间进行对公转账,因业务比较特殊,需要人工进行入账,恰逢节假日,的确无法操作,并非故意以此为借口造成用户逾期。 用户5/3已来电,现已完成还款,工作人员向其解释安抚,考虑用户利益,我处为其特殊申请返还逾期费用10元,一般在1-3个工作日内返还完成,用户认可无异议。
案例二:“拍拍贷”故意隐瞒 收取高额的额外费用 回复:已回复
李先生于2018年3月26日,在拍拍贷金融平台借款5000元整,订单号为107713583/104678820。
分了6期还款,已经还了一期1032.8元,与2018年5月5号一次性结清,拍拍贷金融平台现在要我还款4769.31元,借了一个月10天要我一共还款5802.11元,利息一共产生了802.11元,之前均没有告知用户任何其它收费项目,属于故意隐瞒高额的额外收费,发现提前还款竟然是5802.11元,远远超出了一千元日利息0.26元,此款仅一个月10天,出借方以各种名目收费高达800元,达到借款额的20%,我要求立即终止协议,并归还所借款5000元,我一共借了两笔第二笔与2018年4月13日,共分9期,借款22天,要求还款共计3694.22元,以各种名目收费高达694.22元,达到借款额的23.14%,两笔借款加起来利息共计1494元,一共借款8000元,要求我还款9494元。
接到该用户投诉后,我们第一时间将投诉案件移交该平台相关工作人员督办妥善处理,对此,拍拍贷发来反馈称:经客诉核实,用户李先生2018-03-26,2018-04-13正常借款成功。 客诉回电与用户解释沟通,考虑用户利益,最终协商用户在5/9晚24点前充值7180元,不要还款不要提现,我处为其特殊申请提前一次性结清列表ID:104678820、107713583,一般处理时间为1-3个工作日,此方案为特殊流程,仅限1次,若后续再次出现类似情况,我公司不再提供方案,若充值超时,则所有费用都需要用户自行承担,用户认可无异议。
据《2017年中国电子商务用户体验与投诉监测报告》(http://www.100ec.cn/zt/17jcbg/)监测统计,发货问题、退款问题、商品质量、退换货难、疑似售假、虚假促销、退店保证金难退还、网络欺诈、客户服务、物流问题成为“2017年度零售电商十大热点被投诉问题”。(文/溡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