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2016年11月23日,“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www.100ec.cn/zt/315/) 接到用户对飞猪的投诉,称平台订票渠道造成客户损失。
(注: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配图)
以下为用户向我们发来的投诉信息:
潘先生在9月26日定的10月14日22:00齐齐哈尔-北京的机票参加10月15日俄罗斯旅游团,订单号:265353072353、265352654353。
在14日下午17:02和17:04因为北京南苑机场雾霾航空公司发了取消航班的短信通知,但是没有通知订票当时预留的手机号,导致我们8点钟到了机场才知道航班取消的事情,没有参加上俄罗斯旅游团。
我是在阿里旅行(现在叫飞猪旅行)定的机票,代理商是阿斯兰航服,但是我找到航空公司,航空公司说订票的不是代理商,而是个人在官网上注册的帐号在网站上定的,一共四个人留了4个电话只有一个能够成功发送短信,而且当时航空公司发了两遍。
这件事情处理了一个月了,代理商和淘宝介入给我的答复只能赔付百分之20,还说如果发了短信通知我们也赶不上,如果及时通知我们,我们赶不上是我们自己的原因,不发短信,那就是代理商和淘宝的原因。
消费者在“黑五”海淘中遇到价格欺诈、发货迟缓、产品超卖等消费问题,均可通过“维权专用通道”(www.100ec.cn/zt/315_qy/)进行在线投诉。我们将在收到后工作日24小时内核实、受理、督办,并责令上述电商24小时内给予满意处理结果,无法和解的投诉案件则将交由我们另行介入处理。(文/灯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