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100EC>数字生活>【法律案例】海淀法院审理首例涉网约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律案例】海淀法院审理首例涉网约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29日 16:43:59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北京时间7月29日上午消息,海淀法院发布案件播报,审理首例涉网约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滴滴“网约车”与小轿车发生交通事故,交通管理部门认定“网约车”全责。小轿车司机将“网约车”司机、车主、滴滴平台运营者及保险公司诉至法院。近日,由海淀法院副院长张弓担任审判长的合议庭审理了此案。

  原告冯某诉称,2015年9月,马某驾驶小客车与自己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车辆损坏,该事故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定马某负全部责任。肇事车主为崔某,肇事车辆在利宝保险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及商业险。马某发生事故时,正在通过滴滴司机平台进行运营。因此认为保险公司应当在交强险及商业险承担赔偿责任,肇事司机马某、车主崔某及滴滴平台运营方小桔科技公司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要求被告共同赔偿原告车辆修理费106414元,拖车费188元,交通费1268元。

  当天庭审中,北京小桔科技有限公司经传票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合议庭围绕滴滴司机网络平台与滴滴司机之间的法律关系、私家车通过网络平台运输乘客是否属于进行运营,保险公司是否可以拒赔等案件争议焦点进行了审理。

  该案系海淀法院受理的首例非运营车辆通过滴滴软件从事客运活动造成他人损害,受害人要求滴滴约车的平台与司机为共同被告承担赔偿责任的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属于新类型案件,涉及法律关系较为复杂,因此由审判庭提请主管副院长担任审判长进行审理。

  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来源:新浪科技 编选: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

网经社联合A股上市公司网盛生意宝(002095.SZ)推出消费品在线供应链金融解决方案。该产品具有按需提款、按天计息、随借随还、专款专用、循环信用贷、全线上流程操作等特点,解决消费品供应链核心企业及下游经销商/网店因库存及账期造成的流动性差“痛点”。》》合作联系

网经社“电数宝”电商大数据库(DATA.100EC.CN,注册免费体验全部)基于电商行业12年沉淀,包含100+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数据,150+独角兽、200+千里马公司数据,4000+起投融资数据以及10万+互联网APP数据,全面覆盖“头部+腰部+长尾”电商,旨在通过数据可视化形式帮助了解电商行业,挖掘行业市场潜力,助力企业决策,做电商人研究、决策的“好参谋”。

【投诉曝光】 更多>

【版权声明】秉承互联网开放、包容的精神,网经社欢迎各方(自)媒体、机构转载、引用我们原创内容,但要严格注明来源网经社;同时,我们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将版权疑问、授权证明、版权证明、联系方式等,发邮件至NEWS@netsun.com,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处理。

        平台名称
        平台回复率
        回复时效性
        用户满意度
        微信公众号
        微信二维码 打开微信“扫一扫”
        微信小程序
        小程序二维码 打开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