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随着“3.15”消费者保护日的到来,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推出“电商3.15维权月”活动。3月22日,由其主办的“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www.100ec.cn/zt/315/)接到网友对买卖宝商城的投诉。
(注: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配图)
以下为网友的投诉内容:
杨先生称在买卖宝商城购买一台手机,价值399元,订单号为13030816969。
当时跟我说7天内可以包退货,也没注意听什么就买了,货到付款。但货到的时候我付了钱也没看东西,回到家一看东西这手机,内存也没,耳机也没,觉得不满意我直接就卖家电话。
说了整整两天,对方叫我寄快递过去,我寄了东西,他们电话也不给我一个,现在我说要退钱,他们说不可以,也就算了,我说那帮我把那保护膜换一张,他们说也不可以。
在接到网友的投诉信息后,我们的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将投诉交与买卖宝处理,截至发稿前,我们接到该网站的回复如下:
客户于2013年3月8日在我司订购一台“渴望智慧星S2加强版智能手机-黑色”智能手机,3月14日和15日客户来电售后,反映“对产品款式不满意、商品和想象的不一样,要求退货”。
我司销售的渴望智慧星手机为正品行货,享受全国联保服务,无任何质量问题不能办理退货,客户坚持要寄回。客户3月15日将商品寄回,我司19日收到后检测商品无任何问题,联系客户原件返回。客户提出要求:要赠送保护膜,由于保护膜在我司并没有销售,因此不能提供。商品前台信息中有配件和具体参数的详细信息,明确标注商品配件是不含耳机和内存卡的。
目前已补偿并建议客户在当地购买,客户商品将办理原件返回。
对此,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提醒广大网购用户,下单前最好仔细查看商品介绍信息以及特说说明。此外,签收快递时,需先验货再签字。(文/言回)